2020年辽宁专升本考试政策
时间:2021-06-02 作者:乐贞教育阅读:次
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20年,我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招生工作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进入高等学校)和应是往年毕业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学校进入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
一、考试报名
1.我省2020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相关报名办法和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赵征卫字[2019]31号)执行。
2.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2020年继续招生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报名条件和考试要求不变。
第二,志愿填报
(1)2020年,我省职业教育采用网上志愿服务方式。填报时间为6月5日上午9时至6月11日中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
(2)自愿设定:
1.中等职业教育:设置2名秩序井然的志愿者,服从他们。
2.高职教育(非师范专业):设置两个有序的志愿者,服从他们。
3.高等职业教育(师范专业):靠前志愿1名,参考志愿1名。
(3)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严格遵循此对应关系(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
(4)考生应认真阅读相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招生规定,参考官方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学校和专业志愿,确认后自行打印志愿报告,并对所填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自身疏漏或错误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试(师范专业高职招生除外)三部分组成。其中:
1.基础文化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组卷、考试、阅卷、成绩综合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在线阅卷。具体考试科目有:
(1)中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外语。
(2)高等职业教育(非师范类专业):数学(无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想政治教育)、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3)高等职业教育(师范专业):
一般类别:外语、计算机;
体育:计算机,学校体育。
2.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非师范类专业)专业综合课程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专业考核牵头机构(以下简称牵头机构)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专业综合课程(理论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考试和阅卷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2)科目成绩
1.中等职业教育:语文和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300分,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740分。
2.高等职业教育(非师范专业):数学(或思想政治),外语各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00分;专业综合类课程(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程组成,下同)满分300分,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740分。
3.高职教育(师范类专业):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论文满分各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300分(理论考试200分,职业技能考试100分)。每科总分600分。
(3)打印准考证
7月6日至7月12日,考生可登录辽宁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
1.基础文化课(公共课)考试时间:7月11日-7月12日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试中心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
2.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中职教育、高职教育(非师范专业)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高职教育(师范专业)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组考试机构自行安排;7月22日前,各组专升本完成了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阅卷、成绩综合、成绩公告、成绩审核等工作,并于7月23日至24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考试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办。牵头机构和相关组考机构应当制定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和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应提前告知候选人绩效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5)特殊说明
1.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到最先志愿参加专业综合课考试的本科院校;统一考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
2.进入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领导院校、师范专业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有关文件办理。
第四,录取
(1)录取方式
1.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非师范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技能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报名。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高等职业学校(非师范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思想政治)、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高等职业教育(师范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基础课(公共课)【外语(学校体育)、计算机成绩结合】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科总分(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程分数线总和)由高到低打分。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专业综合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未通过专业综合课程考试(资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将不提交省招办。
3.已办卡的退役士兵候选人和来自贫困家庭的高等职业(专科)毕业生被高等职业教育录取
省征兵办公室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退役军人考生进入高等职业教育。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实施《贫困家庭档案卡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规划()》,省招办将另行组织我省贫困家庭档案卡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录取工作。
(2)组织实施
1.招生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录取安排见《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录取通知书》。高等职业教育(师范专业)招生院校需要划定专业综合类课程的录取资格线(理论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得单独划入录取资格线),应在7月31日前正式写出该线,并报送省招办。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已经进入档案的考生,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录取名单经省招办批准后,由招生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入学管理
新生入学时,招生院校应对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当进行学籍注册。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新生进入高职院校报到时,招生学校必须检查其大学文凭。如果他们没有获得大学文凭,他们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高职院校毕业时,其毕业证上标注“本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防疫安全注意事项》(附件6),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进行,确保个人健康才能参加考试。
附件:
1.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及代码对照表
2.2020年辽宁省职业教育综合课程考试科目与技能考核点及专业对接一览表
3.2020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主导机构考试科目及代码对照表
4.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安排
5.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入学考生填报志愿流程
6.考生防疫安全注意事项